教学培养
Teaching training
第一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缓解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,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规定》及教育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[1999]7 号)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到我院读书,激励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勤奋学习、取得优异成绩,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,进一步推动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定。
为维护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,促进研究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依据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
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与生活秩序,建设和保持良好的育人环境,根据《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规定》及其它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
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,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,依据《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规定》制定本细则。
学校一般不受理研究生转专业或转系,如因专业调整或指导教师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,必须转专业或转系的,须填写《研究生转系、转专业申请表》,签署导师、所在系及相关系意见并到教务处和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工作处,由研究生工作处报主管院领导批准,正式发文后方为有效。
录取为本校的研究生,入学报到取得正式学籍后可领取《研究生证》。《研究生证》系证明学校研究生身份的证件,研究生本人须认真准确填写其中的相关内容,一旦确定后无特珠原因及相关证明不能更改。研究生注册时在《研究生证》上加盖注册章,未按期注册的《研究生证》无效。
调动广大研究生“学榜样、赶先进”的积极性,激励其加强自身修养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。 (二)通过公平、适度的激励方式和竞争机制增强全体研究生的活力,提升党、团组织、班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